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718/2025-04240 | ||
---|---|---|---|
文 号 | 内科平字〔2025〕15号 | ||
发布机构 | 亚洲博彩平台排名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亚洲博彩平台排名创新平台
建设计划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8 09:39 来源:亚洲博彩平台排名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亚洲博彩平台排名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创新平台的建设管理,科技厅制定了《亚洲博彩平台推荐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亚洲博彩平台推荐
2025年8月27日
亚洲博彩平台排名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亚洲博彩平台排名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培育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自治区骨干科技力量,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强自治区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根据《亚洲博彩平台排名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关于科技领域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提升服务效能事项清单》、《亚洲博彩平台排名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自治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室基地等国家级平台以及内蒙古实验室和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等自治区级平台建设管理。
第三条 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一般按照“科技支撑方案—科技计划项目”两个层级管理。科技支撑方案聚焦创新平台建设需求和重点任务,注重一体化设计与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科技支撑方案的总体部署,由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自主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第四条 自治区财政科技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科技攻关、开放性课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引进、科研仪器购置与开放共享、中试基地建设等方面。
第二章 科技支撑方案管理
第五条 创新平台建设(或依托)单位根据建设需求组织编制年度科技支撑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项目形成机制、拟自主组织实施的具体项目、经费安排、绩效目标、保障措施等。年度科技支撑方案须经创新平台组织专家(或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并经理事会等内部决策程序研究审定。
第六条 年度科技支撑方案经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指导完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报科技厅。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商请财政厅下达资金。财政厅会同科技厅根据年度支撑方案和财政资金拨付相关规定,向创新平台下达资金。
第七条 创新平台建设(或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科技支撑方案组织实施,落实配套保障条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科技支撑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及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和科技厅。科技支撑方案中涉及既定项目的调整或终止、项目经费变更、主要考核指标和配套条件调整等重大事项的,须由创新平台组织论证、内部决策程序研究审定,报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由科技厅审核批复执行。
第八条 按照权责对等、科学规范、依法依规的原则,科技厅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科技支撑方案的总体监督评价,对自主实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综合运用日常监督、现场监督等方式实施监督,并根据监督结果及时动态调整科技支撑方案。
第三章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第九条 创新平台建设(或依托)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科技支撑方案具体项目的立项、过程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应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资产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对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员进行管理,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按期完成。
第十条 按照“聚集重大、突出重点”的原则,创新平台建设(或依托)单位应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遴选机制,根据不同任务类型可采取竞争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长周期项目等方式组织自主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应规范使用自治区财政科技支持经费,项目资金原则上外拨比例不得超过50%。
第十一条 项目一般实行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管理,须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和进度要求等内容。相关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应通过“亚洲博彩平台排名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向归口管理部门和科技厅备案。
第十二条 在项目执行期内,发生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变化的,创新平台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确保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与涉及调整的人员和合作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调整,并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备案。
第十三条 创新平台应每年1月底前将科技支撑方案项目年度实施报告报送科技厅和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实施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于下一年度一并上报。创新平台在取得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重大代表性成果时,应及时报送科技厅和归口管理部门。年度实施报告等材料作为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估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创新平台应建立健全项目过程管理的检查机制,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相关情况应及时报归口管理部门和科技厅备案。对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项目,创新平台应组织限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归口管理部门和科技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创新平台根据有关规定或报送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创新平台建立健全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内控管理制度。对任务(合同)书约定需要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实施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重点包括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综合绩效评价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信息系统备案。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转化和使用,应按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或事先签署协议执行,无相关协议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创新平台应接受并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和科技厅,以及受委托的专业机构等开展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以科技支撑方案、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等为依据,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科技支撑方案的组织实施情况和各相关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监督结果作为创新平台建设评价、改进管理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各相关主体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协同和关键环节管理,建立全过程嵌入式的监督检查模式,避免重复和多头检查。创新平台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开展日常监督,对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科研信用记录,按规定开展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科技厅负责解释。各创新平台有相应规定的遵照原规定执行;无相应规定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