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力度。在自治区层面,备案自治区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组织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开展基层科技服务工作,并根据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对每个团队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工作站认定与绩效评估,对评估优秀的基层工作站按年度给予不低于15万元后补助支持。在盟市、旗县层面,科技管理部门要强化对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对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按自治区相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为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方案还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强化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持续稳定的工作服务体系。继续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科学的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与退出机制。同时,利用各地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动员,大力宣传科技特派员典型事迹,弘扬科学精神和创业精神,营造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浓厚氛围,激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农牧业企业和各类机构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引导带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全区研发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方案》围绕政府引导带动、部门协同联动、政策精准发力、考核评价跟进等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
一是明确攻坚目标。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规模达到370亿元左右。
二是突出协同发力。一方面,各级政府要落实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主体责任,建立政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引导带动企业和全社会进一步增加投入,“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中政府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56亿元。另一方面,企业要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大自身研发投入,规上工业企业“十四五”末R&D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要达到1.5%以上。此外,各级金融部门、金融机构要在信贷、融资、担保、上市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健全的科技金融体系,不断解决企业创新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大激励引导。自治区将在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优化创新平台载体布局、构建开放合作大格局等方面加大激励引导力度。如:自治区科技重点项目支持企业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解决企业重点关键技术难题;对首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双一流大学来我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可以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等。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自治区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价,确保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亚洲博彩平台排名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18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通过方案的实施,用三年时间形成较为完善的、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的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23年底,自治区新备案30家以上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在强化科技特派员与地区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覆盖面。以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式,重点围绕自治区11个百亿元以上农牧业产业集群,引导高校院所推动组建相应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开展下基层服务行动,提升我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能力和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