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于近期发布,将全市行政区域全域划为禁猎区,全面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以最严举措守护鹏城陆生野生动物家园。
这是深圳第三次修订发布《禁猎通告》。此次发布的《禁猎通告》在保护范围、管控强度、适用边界、执法刚性上全面升级,精准回应候鸟迁飞、栖息地碎片化、新型非法猎捕工具和方法等核心挑战。
本次《禁猎通告》明确,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其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各类市政公园、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及生态廊道为永久禁猎区域,其余区域同步纳入期间禁猎范围。
禁猎物种全覆盖,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在本次禁猎保护范围内,基本涵盖深圳本土所有原生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禁猎工具与方法全禁止,坚决杜绝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活动。
呼吁全体市民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发现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及时救助并上报(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电话:0755-23737770),共同呵护野生动物生命安全。若发现非法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