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四川省林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全面部署未来10年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标志着四川天然林保护修复进入"3.0"新阶段,为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明确了两个时间节点的量化目标:到2030年,实施森林修复900万亩,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每亩10.9立方米,天然林碳储量达到7.6亿吨;到2035年,实施森林修复1270万亩,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每亩11.2立方米,天然林碳储量达到7.8亿吨,推动天然林质量稳步提升,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功能完备。
围绕目标,《规划》部署了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对全省2.5亿亩天然林和3800万亩非天然公益林实施一体化管护,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建立数字化管护责任管理系统。优化国有林业单位管护体系,非国有林实行公共管护与自主管护相结合,探索社区参与和共管机制。全省现有管护人员约1.6万人,规划建设管护站点455个。
二是持续开展天然林修复。结合川西北高原湿地水源补给区、川西高山森林水源涵养区、川西南山地森林水土保持区、盆周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川中丘陵森林水土保持区5个规划分区,采取抚育修复、促进更新、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优先对1270万亩低质低效林、残次林和高郁闭度林分实施修复,并打造10个以上单个面积不少于1000亩的典型修复样板。
三是提升转型发展能力。结合"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支持国有林业单位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特许经营等方式,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做大做强森林生态旅游、林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培育木本油料、森林食品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林业生物质能源等新兴产业,并同步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与此前两轮天然林保护工程相比,本次《规划》呈现多项新变化。天然林采伐管理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调整为"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依据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划分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实行分类管控——重点保护区域实行封禁保护,一般保护区域可适度开展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管理模式更加科学精细。同时,天然林保护首次与"转型发展"相结合,推动森林产品变商品、资源变资本、价值变产值;天然林和公益林实施一体化保护管理,统一规划布局、管理平台、基础数据及补偿政策,补偿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
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明确天然林保护修复落实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市(州)""四到县(市、区)",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要求各地切实履行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的主体责任,鼓励建立差别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科技支撑。
四川于199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经过20多年建设,全省林地资源面积达到3.81亿亩,森林面积增长到2.92亿亩,其中天然林面积2.5亿余亩。本次《规划》是在1998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决定》和2011年《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基础上,对天然林保护工作的再一次制度完善与规范升级,将有力推动四川天然林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和高效益提升,为建设美丽四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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